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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2023-11-13 10:30:00
来源: 编辑:王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2021〕46号、省“两办”〔2022〕42号以及市委〔2018〕32号文件要求,切实发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等“五老”志愿者优势作用,推动我市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重视发挥“五老”作用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五老”志愿者在我国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不可替代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宝贵资源,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新时代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切实发挥“五老”作用,有利于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影响深远、意义重大。“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是关工委组织开展关心关爱活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对于充分发挥“五老”的优势和作用,推动新时代关心下一代事业的全面提升,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与作用。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我市“五老”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广大“五老”志愿者不忘初心,积极投身于关心关爱活动,着力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孤困青少年等方面发挥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战略高度,充分理解和深刻把握进一步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途径,推动我市“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准确把握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体现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要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坚持党建带关建,高标准、严要求做好“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坚持服务党委工作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不断提升“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水平。

(二)坚持服务青少年与服务“五老”相结合。既要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始终把服务青少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青少年在贴心实在的服务中受到心灵感化和思想熏陶。同时,要关心关注“五老”的身体、生活状况,避免过度强调老同志发挥作用而降低为他们服务的水平,确保实现“双受益、双提高、双发展”的目的。

(三)坚持“动员”与“自愿”相结合。广泛动员政治素质高、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身体素质较好的离退休干部、劳动模范、教育工作者、社会爱心人士等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进一步扩大充实“五老”志愿者队伍。同时,要坚持“自愿参加”的原则,从工作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老同志既发挥作用又保持身心愉悦。

(四)坚持完善系统的“五老”队伍建设体系。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起党委领导,关工委牵头实施,五部门(老干部、退役军人、科协、教育、工会系统)各负其责,市县乡三级联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科学规范的“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体系,更好促进“五老”志愿者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明确“五老”志愿者队伍的工作职责

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广大“五老”志愿者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根本任务。“五老”志愿者要以此为己任,开展关心关爱工作。

(一)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准确把握立德树人的时代内涵,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少年、教育青少年,引导青少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扎实开展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形势政策教育,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故事,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

(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的指示要求,充分利用烟台“红色胶东”革命遗迹、遗址以及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生动活泼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和坚持正确的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鼓励青少年学习时代楷模、战斗英雄,不断增强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怀,让爱国主义精神在青少年心中牢牢扎根。

(三)开展传统美德教育。大力弘扬讲仁爱、守诚信、崇正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弘扬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见义勇为、诚信守纪、敬业奉献、尊老爱幼等中华传统美德。继续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创建活动,广泛传播中华传统家庭美德。

(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讲、青少年合法权益维护等活动,切实提高青少年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政法系统老同志专长,编写通俗易懂的法治教育读本,广泛开展宣讲活动,提升法治教育水平。扎实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感化和社区矫正工作。

(五)助力青少年关爱帮扶。组织“五老”利用自身特长和优势,依托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农家书屋、少年宫等阵地,积极参与“手牵手圆梦行动”“希望工程”“捐资助学”等活动,为困境青少年提供关心关爱服务。充分发挥手牵手孤困儿童志愿者服务中心、微泉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爱之源公益服务中心、烟台扬帆助学公益发展中心等社会组织作用,协同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障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与服务工作。

(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动构建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动员“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在课余、假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关心关注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加强网络环境保护,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正能量;教育青少年自觉抵制黄赌毒以及不良信息的传播、腐蚀,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科学上网,积极参与净化网络空间和网吧义务监督活动,营造清朗洁净的社会环境。

(七)强化青年人才技能培养。发挥回乡定居“五老”在乡村振兴中的服务和推动作用,开展农村青年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乡村工匠等培训,助力培养有理想、懂技术、会管理、会经营的乡村新型青年人才。企业老职工要发挥好传帮带作用,积极助力培养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青年产业工人队伍。

(八)开展劳动教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结合五一劳动节、丰收节、植树节、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五老”志愿者集中开展对青少年的劳动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正确劳动观,进一步增强对劳动人民的感情。要将劳动教育与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科学家精神教育进行有机结合,培养科学精神,提高青少年的创造性劳动能力。充分发挥教育实践基地、实验室等社会资源优势,开展各类劳动教育,不断提升青少年的动手能力。

四、切实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

各级关工委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注重发挥“五老”作用,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为“五老”志愿者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五老”志愿者关爱工作团。将关心下一代工作各类报告团、宣讲团、服务团统一纳入“五老”志愿者关爱工作团。市级层面,关爱工作团由关工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团长,有关指导办负责人及“五老”志愿者骨干担任副团长和成员;县乡级层面,可根据自身实际,参照市级层面的做法,组建“五老”志愿者关爱工作团(组),企业、学校、村居、社区等视情况成立“五老”志愿者关爱工作小组,各工作团(组)在各级关工委领导下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五老”工作室,条件尚未成熟的,可按照共建共享共用原则,依托基层关工委组织办公场所,设立“五老”工作室开展关心关爱活动。

(二)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要按照“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建立分级管理制度,采取社会各界广泛动员、关心关爱活动带动的方法,吸引更多的“五老”志愿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市县乡三级关工委要充分利用“五老”志愿者登记系统,每年对各自管理的“五老”志愿者进行统计汇总,实行动态管理,对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关心关爱青少年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并适时予以补充,确保“五老”志愿者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市关工委统一制作“五老”志愿者证,并分级发放,各级关工委要详细记录好“五老”志愿者开展关心关爱活动情况。市关工委将适时制定出台《烟台市“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章程》,市级“五老”志愿者队伍,由组织建设指导办和关工办共同依据章程要求进行管理,县乡两级可根据自身实际,明确主管部门单位,切实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管理工作。

(三)建立培训制度。市县乡三级关工委要组织“五老”志愿者进行培训,培训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既可以集中培训,也可以采取分片分散的模式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相关专家授课指导,组织“五老”志愿者骨干外出参观学习。

(四)建立交流汇报制度。市县乡三级关工委要分级建立“五老”志愿者队伍交流汇报制度,由三级关工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不定期召开“五老”志愿者骨干座谈会,交流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工作方式方法,研究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市县乡三级关工委要加大对“五老”志愿者的表扬、表彰力度,市级关工委每两年进行一次通报表扬,每五年对全市范围的优秀“五老”志愿者进行表彰。县级关工委负责对备案管理的“五老”志愿者进行年度考评,对于成绩突出的“五老”志愿者要做好登记,视情况进行表彰,并做好上报推荐工作。乡级关工委每年根据“五老”实际工作情况,对履职优秀的“五老”进行表扬,并向县级关工委报备。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在表彰老干部先进个人时,要给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安排一定名额,以推动更多的老干部加入到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中。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乡三级关工委要建立加强“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层面,联席会议由市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六个部门组成,召集人由市关工委分管组织建设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关工委,组织建设指导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统筹协调各联席单位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县乡两级关工委可根据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五、切实加强对“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关工委要切实落实好工作职责,对“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调度,及时向党委汇报,争取工作支持;对“五老”志愿者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给予帮助和解决,确保“五老”志愿者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办公有场所;及时总结“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中积累的经验做法,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五老”志愿者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五老”、学习“五老”、服务“五老”的浓厚氛围。组织部门要将“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纳入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听取汇报,确保高标准完成有关工作目标。老干部系统要组织各级老年大学加强对“五老”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充分发挥作用;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总结离退休干部从事青少年教育活动的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要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科协系统要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普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兴趣,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特别是学校关工委组织,支持、协助老教师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工会系统要积极发动、组织老模范、老工人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进一步激发老模范等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级关工委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紧跟时代发展要求,不断扩大“五老”志愿者队伍,吸收社会组织、社会爱心人士等新生社会关爱力量的参与,不断提升我市新时代“五老”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为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