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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检察蓝护航3岁困境儿童
2020-10-22 11:21:16
来源:招远市关工办 编辑:杨文超

2020年1月25日,招远一山村中36岁的方某用一柄菜刀砍死了结婚4年的妻子,让未满3周岁的独生女妞妞(化名)成为无人监护抚养的困境儿童。 招远市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将妞妞的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救助团队立刻行动起来。

未检检察官首先考虑的是妞妞的监护问题。监护权确立了,后续救助工作才有落脚点。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妞妞的母亲死亡,父亲被羁押没有监护能力,应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妞妞的爷爷奶奶愿意监护妞妞,但未检检察官发现妞妞自出生后一直住在姥爷姥姥家中,与姥爷姥姥情感和生活联系紧密,并且姥爷姥姥相比爷爷奶奶年龄更小、身体更健康、经济条件相对好一些,于是向妞妞的住所地村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指定妞妞的姥爷姥姥为其监护人。

在下达检察建议书的同时,未检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做好妞妞爷爷奶奶的思想工作,让两位老人认识到与孙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切断,可以随时探望孩子。

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启动了司法救助工作。他们克服疫情影响,分别到妞妞的爷爷奶奶及姥爷姥姥家了解情况,走访两家所在的村民委员会。通过实地走访,检察官发现妞妞的抚养人确实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立即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7月31日,办案人将3万元司法救助金送达到妞妞姥爷手中。

为了给妞妞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未检检察官根据烟台市人民检察院与烟台市妇女联合会签署的《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及时将妞妞这一困境儿童信息通报给招远妇联组织,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检察官们为妞妞考虑得更长远,5年或10年后当她的监护人逐渐老去,尚未成年的妞妞怎么办?他们仔细研究相关文件规定,根据民政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检察官认为妞妞母亲死亡,父亲服刑在押,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条件,通过与招远市民政部门的沟通,双方达成初步统一意见,待方某的案件结果出来,可以为妞妞办理事实孤儿相关手续,纳入国家保障范围,为她争取到相应的生活补贴。

近日,当招远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再一次来到妞妞就读的镇中心幼儿园时,发现孩子们正在老师带领下做游戏,妞妞表现积极,笑容灿烂。随着妞妞一天天的长大,有一天会明白,在她的生命里,有一群“检察蓝”用爱默默地为她护航,以国家的名义!